我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由谁负责?
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2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培育工作,并组织推荐。培育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认定结果经公示后报告市政府。